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人。具体计划详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5月6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报名自2025年5月6日08:30至2025年5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s://bm.cptae.com/tip/)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请在报名系统关闭前提交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名称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5月6日至5月15日)
我院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参加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打印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大厦三楼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农科院新村1号)
2.资格复审材料
(1)由本人签名的《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审核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海外留学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打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2张。
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缴费(2025年5月19日8:00—5月20日24:0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2025年5月23日8:00—25日24:00)
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成绩核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均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人事档案审核,通过查询应聘者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院务会研究审批,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告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院纪检部门反映。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本公告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7616983
监督电话:0931-7616517
附件:1.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pdf
2.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审核表.docx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