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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0年度甘肃省基础研究类 创新基地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0:00    作者:    来源:科研管理处    点击:【字体:

甘科基函〔2021〕6号

各有关研究所:

为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含省实验室、研究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建设与管理,根据《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8〕8号)和《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规〔2018〕4号)要求,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培育基地。

2.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含省实验室、研究中心。2020年新建的不报送,下同)。

3.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二、填报要求

1.省重点实验室按《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提纲)》(附件1)填报。

2.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按《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报告(提纲)》(附件2)填报。

3.数据采集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要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所填报数据、科研成果需与实验室、野外站研究内容相关,坚持实事求是,研究成果不得“挂名”、“堆砌”,相关数据不得虚假捏造。

4.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1月28日前报请院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2021年2月1日前报送甘肃省计算中心,审核通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请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3.年度报告填报情况将作为运行管理与评估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逾期不报者按年度考核不合格记录。

4.电子版材料命名: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单位名称。

5.纸质材料一律胶印,书脊部分写明“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研究中心)或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非胶印不受理)。

6.有关附件请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陈录元0931-8828052

2.省计算中心:

达虎0931-4549348 17793190105

张其斌0931-8886885

3.院科研管理处 7612032

4.材料报送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甘肃省计算中心312室(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地铁站A出口北面)

电子邮箱:4942th@163.com、12397454@qq.com(同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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