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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须知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4:11    作者:    来源:    点击:【字体:

一、因公出国(境)前

1、开展行前教育培训。出访人员每人必须接受,主要内容包括出行安全、外事纪律、学术保密、反奸防谍以及出访报告要求等。

2、签订承诺书。

①《对外学术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

②《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③《甘肃省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守纪安全承诺书》(培训团)

④《甘肃省因公出国(境)培训团团长承诺书》(培训团)

二、因公出国(境)回国后

1、发布出访报道

归国后3个工作日内在院局域网进行出访情况报道,由出访团长负责,科技合作交流处审核。

2、上交护照

归国后7个工作日内上交护照,由科技合作交流处转交省外办。

3、提交出访总结报告

归国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出访总结报告。出访报告内容包括出访基本情况、出访主要内容、取得的成果、出访的启示和建议等,并附10-15张出访活动照片,图片插入文内,科技合作交流处审核后上报省外办,并交院领导传阅。同时请提前做好年底大会交流准备。

4、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

做好回访调查,填写回访调查表,笔录并存档,备省级国家安全部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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